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怎么样)

本文目录
- 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怎么样
- 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广东省教育厅由什么部门组成
- 广东省教育厅地址
-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 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是不是闲职
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怎么样
『壹』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020-37627943。
广东省教育厅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
邮政编码:510030。
广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127名。其中厅级领导职数:厅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厅长5名,教育工委副书记1名,主任督学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9名。
(1)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广东省教育厅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战略研究,会同有关部门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负责教育事业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监督、统计各地教育财政拨款的投入、执行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职业技术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省 *** 化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六)综合管理高等教育,指导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组织实施国家学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负责教育系统科学研究的规划、指导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各类科技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及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指导产学研结合和相关科技产业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奖学、助学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和校办产业工作。
(八)牵头负责监督检查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情况,负责督政、督学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各地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工作。
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工作,对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行检查、监测。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指导各类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电化教育、教育技术装备、实验室和图书馆建设,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教育系统 *** 采购监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并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指导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和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计划,指导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和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主管全省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十三)规划、指导、组织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广东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关工作,指导来粤留学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文字规范工作。
(十五)规划、指导高等学校党建工作,协助省委管理高等学校领导干部,指导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统战工作。
(十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和保卫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 *** 和教育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广东省教育厅『贰』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电话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8372,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30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70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229,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教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98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58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500。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叁』 广东教育局电话
是教育厅不是教育局:
地址在广州市东风东路
723号
邮编:510080
电话:37626346
37628945
传真:37627239
.
『肆』 广东教育局在哪电话号码是多少
小学6年毕业照多少钱横沥镇汇星学校要80镇元
『伍』 广东省教育局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
电话:(8620)37626346
邮编:510080
技术支持:广东省教育信息中心
地
址:广州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
编:510080
电答
话:(8620)020-37626452
传
真:(8620)020-37626452
『陆』 广东省教育局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高教大厦电话:(8620)37626346邮编:510080
『柒』 广州市教育局电话
广州市教育局电话是020-38920346。广州市教育局办公室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六楼,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统筹机关日常工作运转。负责文秘、信息、机要、保密、督办、电子政务、文书档案、史志年鉴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含境内业务交流接待)的统筹与协调工作。牵头协调政务公开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统筹对口教育援助和“双拥”工作。协 *** 育类社会团体的登记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
(7)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83号九楼。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课程的管理工作。指导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招生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民族教育、教育帮扶等专项工作。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负责经市教育部门审批的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年度检查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备案工作。
『捌』 急求!请问哪位知道广东省教育局招生部的电话
没有copy广东省教育局,只有广东省教育厅,也没有招生部这个部门。我把估计和你有关的部门电话告诉你吧!基础教育处:37629052;高中与中职教育处:37627913;高等教育处:37627715;教育督导室:37627207。区号:8620
『玖』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热线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热线电话是:020-89338633。也可拨打38627922联系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主要是承担文电、人事、党务、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密、 *** 、计生、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教育考试试卷印制监管工作,承担全省招生考试政策调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或者打38627866,联系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合招生办公室)。他们主要承担普通、成人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生等本专科、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编制、报名、考试、评卷、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9)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其他部门联系电话:
1、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020-38627921。主要是组织协调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等组织管理工作。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管理处:020-38627917。负责指导全省教育招生考试信息化建设;承担教育招生考试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与维护;承担相关教育招生考试的数据管理工作。
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020-38627847。主要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计划拟定、报名、考试、评卷、考籍、毕业资格审核、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承担自学考试的研究工作。
4、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020-38627865。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等社会考试及非学历证书考试的报名、考试、评卷的组织管理及证书发放等工作;承担社会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的研究工作。
5、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题处:020-38626711。承担全省各级各类教育考试的命题组织管理工作;承担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广州命题中心的工作;开展命题研究和评价工作。
『拾』 广东高考招生办的电话是什么
广东来省高考招生办联自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9338633;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10)广东教育局招生办电话扩展阅读
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我院统一发布。7月9日起,每天16:00我院将截至当天12:00已经录取的考生数据,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小程序、手机短信和粤省事平台公布(仅公布录取院校),供考生查询。
1、微信查询方式
考生关注我院官微,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通过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考生录取结果。
2、手机短信推送方式
我院将通过号码106906708或106905708或106904886向已录取考生在高考志愿填报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录取结果。
3、粤省事小程序查询方式
考生可以通过“粤省事”小程序查询录取结果。具体操作为:在“粤省事”小程序中选择“教育服务”,点击“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填写考生信息并核验通过后,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2013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是省教育厅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主要任务:承担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工作;协助承担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协助承担省教育厅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工作;协助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有关联络工作。
二、招聘岗位
为加强中心建设,适应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诚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管理岗8级以下(含8级)职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等有关信息见附件1。
三、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专业技术岗位获聘人员聘用在该系列同级别的最低等级岗位。其中,硕士分别聘用为专业技术岗11级、12级。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待遇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
(二)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三)非广州市户籍者应满足广州市入户条件;
(四)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配;
(五)招聘人员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六)符合本方案招聘岗位对应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2年12月28日起至2013年1月15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1月15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报名须注明所应聘的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有意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书》(见附件3),连同须提交资料的扫描件发送到 luozhmei@126.com 。
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身份证;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三)资格初审和公布考试人员名单
1.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及应聘人员具体情况,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进入考试人选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应不小于3:1,若应聘人选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2013年2月20日在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养、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1.笔试
(1)参加考试人员须在笔试前一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领取考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有效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仍未到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一天上午(9:00—12:00)到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和领取面试通知。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者或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者,经省教育厅纪检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如下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简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原件;
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⑷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⑸《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1份。
3.面试
按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为3:1,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数量与岗位数之比不足3:1,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省教育厅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评审工作。面试评委小组由省教育厅人事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1)参加面试人员到指定地点报到,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广东省教育厅把拟聘人员名单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需说明的问题
1.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面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隐藏网址***
3.本公告由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下载点击此处
2.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下载点击此处
3. 书 下载点击此处
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2012年12月28日
广东省教育厅由什么部门组成
办公室 机关服务中心
发展规划处 政策法规处
思想政治教育处 基建财务处
组织处 干部处
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机关党委 教育督导室
审计室 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安全保卫处
广东省教育信息中心 广东省教育后勤产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地址
广东省教育厅的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
拓展知识:
广东省教育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省教育事业的管理和指导。作为省级行政机关,广东省教育厅在推动广东教育改革和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该机构负责制定教育政策、监督教育实施、评估教育质量,以满足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和期望。
在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厅设有多个部门,涵盖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民办教育等不同领域。这个地址也成为了广东省教育厅与各地市教育局、学校、教育机构以及社会各界联系的重要纽带。
通过访问广东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或前往办公地址,人们可以获取更多关于广东教育的信息,了解最新的教育政策动态,同时也能够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为广东教育的改革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之,广东省教育厅的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它是广东省教育事业的管理和指导中心,为广东教育的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
广东省教育厅电话
广东省教育厅各部门电话都不一样,具体如下:
1、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8372,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30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广东省教育厅交流合作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70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7229,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教材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986,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广东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是020-37627583,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广东省教育厅安全保卫处联系电话是020-37626500。办公时间是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政策研究处(与宣传处合署)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法制处
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综合规划处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
(五)财务处
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
(七)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广东省的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调配人员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八)军官转业安置处
(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调解仲裁管理处
(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继续教育处(与职业能力建设处合署)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十一)技工教育管理处
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广州、深圳除外)办学资格审核、设立审批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评委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广东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广东省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十四)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五)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省属和中央驻粤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省属和中央驻粤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十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处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七)工资福利处
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
(十八)养老保险处
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
(十九)失业保险处
拟订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和失业保险调剂金分配计划;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
(二十)医疗保险处
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公费医疗管理政策及其改革方案;承担省直公费医疗管理工作;指导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医疗保障管理工作。
(二十一)工伤保险处
(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分配计划;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再次鉴定和省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二十二)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二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人事处(与交流合作处合署)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
(二十五)公务员办公室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省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省直行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
(二十六)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是不是闲职
不是。广东省教育厅事务中心需要负责省教育厅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转办等工作,协助承担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等援派工作,有许多的职责和任务,即不是闲职。广东省教育厅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广东省教育厅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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