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简章(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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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招生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进修班招生简章
全国唯一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教学体系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最高学府;全国唯一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硕士和博士点;全国唯一招收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院。
一、招生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满一年者;
二、课程设置:
管理学原理、企业战略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英语、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组织行为学、工资理论与薪酬管理、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人员素质测评、社会科学习究方法、研究设计与数据分析、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劳动经济学、劳工关系与劳动法、专业外语。
三、证书:
完成规定的学习项目并考试合格者,由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学习院审核颁发人力资源管理专业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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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09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为推动素质教育,选拔创新型拔尖人才,根据教育部2009年关于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通过自主选拔方式,招收创新型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毕业生,可报名申请:
1、学习优秀生: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年级前茅,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学生。
2、理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各项理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对物理学、化学专业具有浓厚兴趣的理科特长学生。
3、文科特长生:高中阶段在文史哲等基础学科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对国学、党史研究具有浓厚兴趣的文科特长学生。
4、美术特长生:具有一定美术理论基础,对美术学具有浓厚兴趣的美术特长学生。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北京地区考生:我校根据北京市各中学高中毕业生质量、近五年考取我校学生人数的情况,确定少量具有推荐资格的中学,投放相应推荐名额。由中学推荐的考生,凭我校发放的验证码登录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网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考生如申请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美术特长生类别,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
其他地区考生:符合选拔条件的考生,登录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并打印报名表。
2、《中学推荐信》:从招生网下载并打印《中学推荐信》,由中学负责填写学习成绩、评语和推荐意见,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3、《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A4纸三页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4、材料装订和邮寄:将《报名表》、《中学推荐信》、《个人申请》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作品等材料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中学负责收齐本学校所有报名考生的材料,用快递寄至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办公室,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无论考生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三、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选拔秀的部分考生参加冬令营活动。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到中国人民大学参加冬令营的自主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包括文化课笔试(含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能力面试,申请理科特长生的考生须加试一门物理学或化学笔试。
3、确定资格: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及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资格生名单在人大招生网上公示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4、中学公示:中学须将被我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名单在校内公示。
四、录取办法
1、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户口所在地要求参加高考,且第一志愿报考中国人民大学。
2、报考“学习优秀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或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正常录取线下30分(750分制情况下),且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学习优秀生可在我校在当地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选择报考专业,根据高考成绩并参考考生特长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报考理科特长生、文科特长生和美术特长生类别的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线,我校将予以录取。理科特长生须报考物理学或化学专业;文科特长生须报考人文科学试验班(国学)或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专业;美术特长生须报考美术学专业(且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测,成绩合格)。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学校将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的要求,做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统一的测评标准。同时,由学校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自主选拔录取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在选拔过程中,学校纪委全程参与。
六、自主选拔录取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日至11月16日
2、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1月24日(以我校接收时间为准)
3、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08年12月5日后
4、网上缴费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5、自主选拔测试时间:2009年1月2日至4日
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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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zsb@ruc.edu.cn
咨询电话:010-62511340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八、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自主选拔录取政策因省而异。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以我校在招生网发布的新信息为准。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8年10月27日
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08年各高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保送生选拔测试方案:
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选拔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保送资格,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
2、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我校限定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3、非外语类保送生,以招收数学、物理学、化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为主,多学科获奖者优先;
4、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前茅。
二、选拔模式
保送生推荐工作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中学推荐名额由我校根据中学生源质量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进行测试,成绩优秀者取得保送资格。
三、申请材料
1、报名表:我校向下达保送生招生计划的中学寄发《中国人民大学招收保送生预审登记表》。此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复印无效。自荐的考生可在人大招生网下载《保送生自荐报名表》填写。
2、《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3、取得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中学),以中学为单位,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07年12月10日前寄至我办。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初审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竞赛学科及名次、获奖数量、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参加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以及中学的推荐意见,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测试活动。考生可于12月20日后登录人大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2008年1月11日至13日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在此期间进行2008年保送生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分综合能力面试和文化课笔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3、确定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冬令营测评结果、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和专业。非外语类保送生优先考虑录取到与获奖竞赛相关的、能充分发挥考生特长的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到英语专业学习。
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和获得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我校将及时通知所在中学和考生。
4、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0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保送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保送生拟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我校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4、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202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国人民大学2022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即“圆梦计划”,主要招收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所在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应届高中 毕业生 。具体办法如下:
一、领导和实施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招生 工作 由学 校招 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由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由招生 就业 处组织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圆梦计划”招生计划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生源情况适度调整,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申请“圆梦计划”的考生,要求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品德优良,勤奋好学,认同我校人才培养理念;
3.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4.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应届高中 毕业 ;
5.通过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考生资格审核;
6.平时成绩排名原则上为所在中学前5%。
四、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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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圆梦计划”报名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报名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4.中学成绩单:高二至高三学年自选3次全年级统一参加的考试成绩(其中应至少有一次为高三阶段,3次在全年级同科类考生中排名均为5%以内)。成绩单应为全年级原始成绩单,标明考试日期、考生本人成绩所在行;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说明);
7.综合素质评价表(如无法提供则需提交由所在中学加盖公章的说明);
8.个人申请:“‘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 奋斗 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 民族 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请你结合求学和 成长 经历,谈谈你对“乡村振兴”或“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认识(二选一),以及你对 大学学习 及未来工作的展望与规划。报告要求由考生本人手 书 ,不超过2000字;
9.其他能证明考生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限高中阶段)。
注:
①以上第1-8项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否则报名无效。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按系统提示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相应位置。
②除第2、8项外,其余报名材料须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有关中学、个人等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材料,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
④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圆梦计划”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与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2022年普通类高考招生相关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报名材料审核结果,结合各省(区、市)报名情况,确定合格生名单和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合格生必须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圆梦计划”相应批次(如高校专项)报考我校并服从专业调剂。
在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投档给我校的合格生中,根据我校公布的各省(区、市)“圆梦计划”招生计划数和招生专业,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专业 志愿 和我校招生章程确定录取专业。录取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 分数线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同科类一批录取控制线但未达我校提档线的(高考改革省份为达到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达考生所录取的我校招生专业或专业组统一高考招生批次提档线的),入校后不能转专业。
按照教育部相关工作规定,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学校将配合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反馈相关考生信息,协助建立台账并做好资格审核。
六、 新生 复查及违规处理
对在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对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我校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审查发现问题的,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替考、弄虚作假、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七、招生工作时间表
1.网上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5日24:00;
2.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20日前;
3.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生名单和招生计划公示:5月底前;
4.考生 填报志愿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时间进行;
5.录取:7月。
八、考生资助
被录取的考生,可申请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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